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617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档案归档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档案工作条例》(上应档〔20192)的有关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要求,即:严格制度、抓好源头、夯实基础。归档内容要重点突出、能够全面反映本部门的职能活动,并注重归档材料载体和形式的完整性、多样性,做到应收尽收、全面覆盖。要严格落实文件材料部门归档责任制,应归档材料由形成或办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归档。现将2021年度档案归档安排通知如下:

1.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各部门工作和活动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档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本部门档案的归档范围(具体范围见附件1)。

学校各部门必须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档案工作条例》中的归档范围,把产生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时立卷归档,要特别重视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2.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各类档案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应按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加以系统分类整理组卷、编制页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领导检查后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负责档案业务指导、检查验收、管理及服务利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应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归档工作的管理,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

4.应坚持部门预立卷工作制度,建立规范的预立卷类目表,在平时工作中,根据预立卷类目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完整、准确地归类、编号。

5.归档时间:

2020年产生的党政、教学、外事、出版、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和科研、基建等门类档案的管理性文件材料,应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归档。

2021年学生毕业照(纸质版、电子版),应在今年暑假前完成归档;

2019年毕业的学生成绩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归档(从2018年起,毕业生成绩表延后两年归档);

2018年产生的财会档案,今年年底前归档。

科研、基建、设备等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6.立卷方法:

文书档案(主要指学校在党、政、教学、科研、外事及其他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性文件)立卷方法参照(附件2),科学技术档案(科研项目、基建(大修)工程、仪器设备等)立卷方法参照(附件3),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档案立卷方法参照(附件4),荣誉类、纪念品(礼品)类、印信类等实物档案立卷方法参照(附件5)。

为提高归档效率,请按照《档案归档目录样表》(附件6)的格式要求先将归档的档案目录录入Excel表,后续批量导入到档案系统,导入(录入)数据时请按照《档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7)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录入工作完成后请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打印好两份案卷移交目录(移交人需签字)、一份卷内目录、一份备考表(立卷人为部门档案管理员、检查人为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确认),在档案移交时使用。

7.因种种原因无法按时移交的,填写《延期归档情况说明》(附件8),说明延期原因和时限,经部门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批准后,交档案馆保存。

附件:1.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文书档案立卷的要求和方法

3.科学技术档案立卷的要求和方法

4.声像档案归档的要求和方法

5.实物档案归档的要求和方法

6.各门类档案归档目录样表

7.档案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8.延期归档情况说明

2021年归档通知附件.rar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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