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退学学生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10

插班生档案转递须知

    凡插班生须凭成绩表、离校证明(教务处开具)、调档通知书(录取学校开具),办理档案转递。

 

 

退学学生档案转递须知

    凡退学学生须凭成绩单(盖学校教务处章)、退学证明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学生自留)、离校证明(教务处开具)、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和地址、联系电话(须提前确认,确保档案能顺利接收),方能办理本人档案转递
    
友情提示:转档地址可咨询原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等
    
必填项:
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