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各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档案管理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9浏览次数:1874

校属各部门:

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是做好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前提。根据《高等学校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的要求,高校档案实行由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制度。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部门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我校档案工作也一直依据以上规定稳步开展。

今年,我校二级单位干部人事变动较大,部门档案管理员变换较为频繁,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确保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部门分别确定一名领导担任档案工作负责人(附件1:二级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docx),一名工作人员为档案管理员(附件2:二级单位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docx),二级学院可确定两名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行政类档案归档,一人负责教学类档案归档)。

请各二级单位于9221500前将附件3:二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doc电子版发档案馆刘帅伟老师OA,同时,纸质版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图书馆十楼档案馆A1009室,联系电话:60873504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20915